一、活动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活动对象
我行MasterCard双币借记卡(含MasterCard理财卡及MasterCard龙卡通)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我行MasterCard双币借记卡(含MasterCard理财卡及MasterCard龙卡通)持卡人可前往万事达卡积分平台网站注册,注册成功后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使用注册的借记卡通过MasterCard网络消费,每1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交易额可以获得1个万事达卡积分。单笔交易最高可获得2000个积分;每2500个积分可以兑换5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现金回馈,相当于2%回馈。每张万事达卡(即每个卡号)在活动期内最高可兑换80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现金回馈。
四、积分兑换原则:
1、持卡人自2012年4月25日起,可以开始用积分兑换现金回馈;
2、现金回馈将以退款冲账方式或我行与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确定的其他形式进行;
3、持卡人最迟可在2013年1月10日申请积分兑换;逾期剩余积分将被清零,且不可恢复;
4、持卡人需通过万事达卡官方网站www.mastercard.com.cn注册万事达卡积分平台,方可累计积分;
5、持卡人可通过登录万事达卡官方网站www.mastercard.com.cn前往万事达卡积分平台查询即时积分并进行在线自助兑换;
6、每2500个积分可兑换5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现金回馈,最小兑换单位为2500积分;兑换金额最低为5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并且须是5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整数倍;
7、每张独立参与活动的万事达卡活动期内可兑换的现金回馈上限为80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8、兑换申请一经提交,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销;
9、每笔兑换申请提交后,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将即时从持卡人积分中扣减相应积分;
10、正常情况下,持卡人将在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正式受理兑换申请后的一个月内收到现金回馈;如以退款冲账方式进行,现金回馈将会以美元汇入持卡人万事达卡外币账户内;
11、兑换现金回馈所产生的相应个人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申报和承担;
12、无论因任何原因,如发生交易款项退款的情况,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将依照退款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如在扣除相应积分前,持卡人已进行积分兑换,导致卡片中剩余积分不足而无法完全扣减的,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在扣减持卡人的积分余额后,不足部分将计为负分,待有新增积分后再行扣减。如活动结束后,持卡人账户内仍是负分,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有权追回持卡人已经兑现的现金回馈。
13、如有疑问,持卡人可以发送邮件至China_Reward@mastercard.com咨询
五、活动细则与条款:
1、本活动仅限MasterCard万事达卡(含MasterCard理财卡及MasterCard龙卡通)持卡人参加,且所发生交易均须是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或中国台湾地区POS终端刷卡交易且须通过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清算网络进行支付,方可参与累计积分及兑换现金回馈;
2、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迟缴款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万事达卡领用协议或卡片被冻结情形的,即丧失累计积分及兑换现金回馈资格;
3、每张万事达卡的主、附卡的消费金额不可合并计算或累计积分,不同卡号的万事达卡的消费金额不可合并计算或累计积分。并且,可累计积分并兑换现金回馈的交易不包括网上交易、退货的账项、利息、迟缓利息、循环信用利息、余额代偿、违约金、逾期手续费、年费、补发新卡手续费等财务或服务费用,亦不包括代缴保险费、缴交各种税款、各种罚款、基金等无实际签单的交易、持卡人以信用卡预借现金;
4、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导致影响积分累计的,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5、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针对本活动的解释、修改、中止和最终裁决的权利;
6、本活动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均遵照 MasterCard Worldwide 全球隐私政策。
7、本次活动所有细则与条款若有歧义,请以万事达卡官网www.mastercard.com.cn及万事达卡积分注册平台所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