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短信金融服务系统升级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13
尊敬的客户:
为向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我行短信金融服务将于2010年5月17日至23日进行系统升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5月17日晚17时起至24日8时,吉林省分行短信平台用户将不能通过柜台、编辑短信方式注销短信签约和修改短信签约信息。但不影响资金变动提醒等功能。
2、自2010年5月18日起,原短信金融服务号码106295533统一变更为95533(小灵通用户除外,其服务号码仍为106295533)。
3、自2010年5月18日起,短信金融服务将启用新服务编码,新编码可通过发送“114”到“95533”进行查询。
4、2010年5月18日前(不含5月18日)开通短信金融服务的客户,在系统升级后,话费充值功能默认仅能本手机充值,如需开通为他人手机充值功能,可到建行网点申请办理。
5、2010年5月18日后(含5月18日)开通短信金融服务的客户,短信话费充值和电费缴费功能默认状态为关闭,如需开通为本人或为他人手机充值功能,可在建行网点申请办理。
6、自2010年5月23日起,短信金融服务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客户类型 |
基准收费 |
计费说明 |
个人客户 |
1.包月:3元/月/手机/账户 |
基准收费标准内只允许绑定一部手机加一个账户,每增加一部手机或一个账户均按照基准收费标准的倍数收取。在5月18日前开通的客户按照原计费标准执行,但新增账户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首次签约客户首月免费。对年对日预收费。 |
2.包年:27元/年/手机/账户 |
企业客户 |
10元/月/手机/账户 |
基准收费标准内允许一部手机绑定5个账户,此后每增加一部手机或一个账户均按照基准收费标准的倍数收取。首次签约客户首月免费 |
7、2010年5月18日前(不含5月18日)开通短信金融包条服务的客户,仍按0.2元/条的标准收费,如在系统升级后发生账户新增或手机新增,则新增部分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8、小灵通客户在5月18日之后无法再发送上行短信查询、注销等交易,仅能够接收账户变动提醒服务。
温馨提示:具体详情请查看附件!
升级期间给您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0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