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您在我行账户资金安全,向您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我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二、提醒提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提醒,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建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四、温馨提示
如您收到我行的提醒提示通知或在我行有“沉睡账户”,您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一网点或登录我行手机银行查询相关账户信息。
“沉睡账户”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方式索要您的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要求您办理转账等任何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谨防电信网络诈骗。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24小时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详询各营业网点。衷心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二○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