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乾元一号-城乡一体化”2011年第4-2期股权收益权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简称:乾元一号城乡一体化(金港A档)-2、乾元一号城乡一体化(金港B档)-2)已于2014年8月11日终止,并于2014年8月14日兑付投资者本金与收益。现将上述产品兑付情况公告如下:
本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受让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保资产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张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保实业公司”)和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金港镇资产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投资公司”)100%股权对应的收益权,张保资产公司、张保实业公司和金港镇资产公司在收到我行理财资金后再通过委托贷款、股东借款等方式将资金注入滨江投资公司,由滨江投资公司将该笔3亿用于金港镇南沙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本产品投资者收益如下:
(一)乾元一号城乡一体化(金港A档)-2
1.高资产净值客户购买金额10万-20万(不含20万元):6.8%+R /年;
2.高资产净值客户购买金额20万-50万元(不含50万元):7.0%+R /年;
3.高资产净值客户购买金额50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7.2%+R /年;
4.高资产净值客户购买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7.4%+R /年;
5.法人客户:7.4%+R /年。
(二)乾元一号城乡一体化(金港B档)-2
1.高资产净值客户购买金额10万-50万(含50万元):7.8%+R/年;
2.法人客户:7.8%+R/年;
注:“R”为融资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上调或者下调)同档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百分点的累计计算额,融资期间的每次调整均累计计算,但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不低于6.8%/7%/7.2%/7.4%/7.8%;央行调整贷款同档期基准利率后,本产品客户收益率自次年元月1日起相应调整执行。投资收益按日计算,每年按365天算。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