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建设银行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我行于2025年5月17日起,将对“公转私限额”默认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单笔限额调整至50000元,日累计限额调整至50000元,月累计限额调整至500000元。贵单位(公司)通过我行电子渠道办理的对公账户向对私账户的转账业务,如企业网银发起的对公账户向个人账户的转账交易会受到“公转私限额”默认标准的管控。
如我行提供的公转私限额无法满足贵单位(公司)正常使用需求,请携带开户证明文件、有效身份证件、开户预留手机号、证明正常支付结算需求的相关依据等资料到开户网点申请调整“公转私限额”。
由此给贵单位(公司)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敬请致电贵单位(公司)的开户网点或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感谢贵单位(公司)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贵单位(公司)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