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主题:
“龙卡蜜悦赚”
2、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3、活动区域范围:
上海地区
4、活动对象:
限上海地区发行的龙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加(以下简称“持卡人”)
5、活动内容:
“第二季”: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龙卡信用卡持卡人计积分交易满3000元(不限笔数),即可在上海建行网站活动页面登记领奖信息。所有完成登记的持卡人计积分交易的刷卡消费总金额排名前200名的,将获赠含双早华亭宾馆1间夜。
“热购季”:“蜘蛛网电影票买一送一再送杂志”: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4月24日每逢周五早上11点起,龙卡信用卡持卡人登录“蜘蛛网”(www.spider.com.cn),在“电影票”频道购买上海地区合作影院电影票,并选择“建行龙卡信用卡”优惠支付方式,即享电影票买一送一优惠(包括所有2D、3D场次,特殊场次除外),并可免费领取指定杂志1本。活动期间每用户每持卡人每手机号每活动日限享一次优惠,每活动日限125个优惠名额。
6、活动规则:
(1)本活动限上海地区发行的龙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加(以下简称“持卡人”)。每卡限参加一次“第二季”活动,多卡刷卡记录不可合并参加本活动,但可分别登记后参加活动。持卡人完成登记,则活动期间的刷卡记录全部计算在内。刷卡消费均需计算龙卡信用卡积分。
(2)“第二季”活动开展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持卡人刷卡消费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美元消费按1:7折算、欧元消费按1:9折算。
(3)参加“第二季”活动的持卡人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登录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网站(www.ccb.com/sh)“龙卡蜜悦赚”活动页面,登记相关信息。活动页面登记开放时间至2015年4月30日24点止。
(4)“第二季”活动以持卡人在网页登记的先后时间作为排序依据,即“满足消费条件的情况下以登记的先后顺序排序,先登记先得”。如持卡人在活动期间以同一卡号重复登记相关信息,则之前的登记信息视作无效处理,排序将按最新一次的登记时间为准。
(5)持卡人可以兼得“第二季”活动各项礼品,名额有限,赠完即止,不可折现。
(6)“第二季”活动建行将根据持卡人是否符合获奖资格、有效消费记录确认、登记顺序先后等要素,进行排名,在活动结束后的次月月底前确定获奖持卡人名单并将礼品配送至持卡人在上海建行网站领奖登记时所留的联系地址或将兑换码发送至指定手机号,礼品配送详情以持卡人收到的建行短信告知内容为准。持卡人如在2015年5月31日前对相关问题未表示异议,则视为放弃参加本活动。
(7)“热购季”之“蜘蛛网电影票买一送一再送杂志”活动规定每用户每持卡人每手机号每活动日限享一次优惠,每活动日限125个优惠名额。特殊场次不参加本活动。特殊场次指首映式、情人节、圣诞夜、迎新夜、包场、IMAX、VIP厅、导演厅以及蜘蛛网标注“特殊”的场次。本活动不与“蜘蛛网”其他优惠活动同享。持卡人完成电影票订购后,即可在活动页面免费领取指定杂志一本,杂志限活动日当天领取,逾期则不能领取,免费配送地址仅限上海市。
(8)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9)取现和非真实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及我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持卡人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账户状态异常、逾期还款、违反《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或《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约定条款》的,建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活动期间销户的龙卡信用卡所产生的消费记录不计入统计。
(10)本活动详细办法以上海建行网站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次活动有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现场)公告后生效。
(11)“热购季”之“蜘蛛网电影票买一送一再送杂志”活动咨询电话:蜘蛛网(www.spider.com.cn)客服热线:4001500666(每日8点至23点)。